[北京应急借钱]清湖渔夫:P2P网贷能弭平麦克米伦缺口吗?(1)
时间:2026-06-08 00:18 浏览量:629
在当前的互联网金融浪潮中,有一种观点认为,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网贷做了传统银行业不愿意做的事情,就是既支持了中国的中小企业的发展,又推动了金融脱媒化和利率市场化的进程。这种观点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寄托在以互联网技术为支撑的P2P网贷的现实发展上,由此给人的印象是,只要发展实现所谓大众参与的“金融民主”化,推动远离传统银行业的所谓金融脱媒化及利率市场化进程,互联网金融也就成了包治金融百病、包括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良方。那么,人们首先就有必要搞清楚的问题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是什么?其次,作为新的金融形式的P2P网贷又具有什么特性,并且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作为手段能否胜任?本文围绕这两个问题对目前仍然热络的P2P网贷现象进行考察。
麦克米伦缺口
迄今为止,中小企业融资难仍然是一个国际性难题。1931年,以麦克米伦爵士为首的英国金融产业委员会认为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资本缺口,即资金的供给方不愿意以中小企业所要求的条件提供资金。这就是“麦克米伦缺口(Macmillan Gap)”的由来。
传统经济学认为,从总体上看,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作为中小企业拓展外源融资的基本渠道,对于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都是十分重要的,二者之间应当保持一个适当的比率。从功能上来说,无论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对于中小企业来说,都具有筹集资金、分散风险的积极作用。但是,考虑到中小企业融资所具有的风险相对较高、缺乏足够的经营信息等缺陷,以及中小企业融资中普遍存在的长期性资金来源缺乏的“麦克米伦缺口”,直接融资具有更强的导向性和针对性。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则可以吸引愿意承担高风险的投资者进入到中小企业,这些能够承担高风险的投资者在进入中小企业的过程中,也会对中小企业的经营进行全方位的市场约束,这包括在选定拟进入的中小企业时会进行严格的筛选,在进入之后会积极督促中小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从补充长期性资金缺乏的“麦克米伦缺口”的角度看,商业银行的劣势更为明显。商业银行在经营流动性上的客观约束,决定其不会在长期贷款上投入过多资金,实际上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对于商业银行在长期性贷款上的投放规模都会有一个严格的比率约束。直接融资则具有提供长期性资金来源的体制性优势。
传统经济学的这种逻辑,是以虚幻的资金供求均衡论和含混的风险论为基础的,在理论上似乎所有中小企业都应该得到融资,金融应该对中小企业“普惠”。
信用资本循环的“马太效应”机制
笔者认为金融市场过程同样是人或者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的行为过程。货币与商品是被人占有的,它们只是伴随着占有它们的人在市场运动的物,是人和物相互关系中的客体,它们的诸多被人所观察和界定的数量特征成为人和商品共同组成的资本个体的外在特征,以区别于市场中其他的资本个体,这些数量特征及其附着的客体的对象性质是人或者社会组织在市场中采取行动的依据或者前提。对于市场的贷方而言,他们的授信不是在市场按照供求匹配,而是基于资本本身的财产私人保有和增殖机制,即首先考虑到借出去的货币资本能够正常回流,也就是人们通常而言的被贷放出去的货币资本的安全性,其次,才是货币资本的增殖回流,也就是人们通常而言的盈利性。
在有关信用资本循环的论述中,我们提到过在信用资本的借贷关系及其循环链上的“马太效应”机制。市场中所有贷方在被借贷的货币资本的处置上都以安全性和盈利性作为进行信用授受的前提或者依据,优先选择资本循环顺畅或者偿还能力比较强的借款人,并且众多贷款人的借贷活动向这种借款人集中和给予借款人较低的贷方利率报价,借款人当然也就会从低成本的自利角度选择低利率报价的贷方形成借贷关系;同时市场中所有贷方会抛弃资本循环不畅或者偿还能力比较差的借款人,不仅拒绝与他们形成借贷关系,而且即使已经借出的货币资本,也会收回,比如我们常见的信贷过程中的加速到期。在这里,利率的形成只是借贷关系中的一项内容,它和借贷协议中的借出和偿还的相关内容一起,构成人或者社会组织之间借贷关系的内涵。信用市场的选择机制是“马太效应机制”,是以资本循环为前提或者基础的,而不是像在人们被误导的观念中存在的那种盈利性与安全性被割裂和对立起来加以考虑的负相关的关系,比如贷款安全性越高,利率越低,或者反之。
在传统银行业中,我们能够观察到“双重马太效应机制”,在存款借贷关系上存款人对频临破产的银行的挤兑,将存款转向其他经营正常的银行;在贷款借贷关系上银行对垄断企业的追逐放贷,提供信用额度、优惠利率报价和无抵押贷款,对问题企业则拒绝贷款、贷款催收和加速到期。银行对垄断性大企业的追逐是世界各国银行业的惯例,因为这些企业在市场形成垄断,形成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而且其产品与服务的单位成本或者个别成本相对于其他企业而言最低,并且有能力或者已经将其他市场同行挤出商业渠道。贷款的“马太效应机制”实际上在推动市场中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两极分化。中小企业在市场中被边缘化,银行即使贷款给它们,也会根据它们资本循环状况的不同设定更严格的审查程序、提供抵押和更高的利率报价。
金融过程是以市场关系为基础、基于资本私有及自利的相向选择过程。这种过程并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是一种撒胡椒面的“普惠”过程。这也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市场和资本原因。
P2P网贷及其行业的两极分化趋势
在P2P网贷这个词的构成中,英文Peer to peer是人与人的意思,加上英文lending,其准确的中文翻译是:“人人贷”,再在其中加上中文的“网”字,才组成了“P2P网贷”。 P2P网贷模式的雏形,是英国人理查德?杜瓦等4位年轻人共同创造的。2005年3月,他们创办的全球第一家P2P网贷平台Zopa在伦敦上线运营。如今Zopa的业务已扩至意大利、美国和日本,平均每天线上的融资额达200多万英镑。Zopa是“可达成协议的空间(Zone of Possible Agreement)”的缩写。在 Zopa网站上,投资者可列出金额、利率和想要借出款项的时间,而借款者则根据用途、金额搜索适合的贷方,Zopa则向借贷双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而非赚取利息。在我国P2P是指个人通过网络平台相互借贷,由具有资质的网站(第三方公司)作为中介平台,借款人在平台发放借款标,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的行为。在做P2P网贷时,资料、合同、手续及资金往来支付等,全部通过互联网完成。国内P2P模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以宜信为代表的模式,主营线下交易;第二种模式是拍拍贷,纯平台,帮助交易双方找到对方,不承诺保障本金,发展速度较慢;第三种最流行,线上平台为主,承诺保障本金,比如人人贷。
和其他行业一样,P2P网贷行业在发展之初同样面临一哄而上的情形。在我国,由于网贷平台实质上只是中介机构,进入门槛低,审批手续比较简单,几万元就能注册。最早的P2P网贷平台成立于2007年。直到2010年,网贷平台才被许多创业人士看中,开始陆续出现了一些试水者。2011年,网贷平台进入快速发展期,一批网贷平台踊跃上线。2012年我国网贷平台进入了爆发期,网贷平台如雨后春笋成立,已达到2000余家,比较活跃的有几百家。2013年以来,网贷平台更是蓬勃发展,以每天1—2家上线的速度快速增长。
尽管行业进入门槛很低,但是进驻行业的资本同样要建立自己的资本循环模式。在资本的预付方面,几万元的就能注册,但是实际投入的资本预付部分包括人员工资、基本的网站平台技术维护支出、广告和市场推广费用、场所租赁费用,而其资本的回流主要依赖中介撮合成功后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用,从而构成这种金融信息服务企业的产业资本循环模式或者赢利模式。在这里,它们通过收集借贷双方的相关信息,在尽量众多的借方与贷方的客户群体中力促某些借方与贷方形成借贷关系,从而打通资本的融通环节。
以互联网技术为前提的P2P信贷平台,利用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等手段,客观上扩展了处于借贷双方的客户群,在更广泛的客户圈的基础上提高了潜在的借贷双方克服时间与空间的隔离并找到对方的可能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能够形成借贷关系!实际上,对于绝大多数具有草台班子性质的P2P网贷平台而言,它们关于客户数据的积累因为时间短而并不丰富,可能并不足以刻画借方的信用特征和贷方的实质要求,它们对这些获得的数据的分辨与利用并不专业,哪些数据重要,哪些数据不重要未必会提炼和分析。因此,这些P2P网贷平台只是利用互联网在有限的程度上扩张了借贷双方的客户群体,并且在市场推广和信息沟通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包括以下几点:1、在线进行使得客户找到自己的多个潜在对手只需要在搜索引擎上简单操作;2、因为对客户的潜在价值认识模糊,并不知道对自己最有价值的客户具有哪些特点,因此借贷门槛低;3、P2P信贷公司只起中介作用,借贷双方自主的做法,虽然节省了公司的日常费用成本,但是双方真正成交也就成了小概率事件;出借人单笔投资金额小,分散的资产管理模式不仅意味着客户的资本借出具有盲目性,而且也说明了P2P网贷平台本身缺乏资产管理方面的技术和能力。因此这种模式在绝大部分场合下,仅仅提供了借贷双方见面和洽谈的可能性,但是对解决信贷活动所必须的实质条件与问题并无帮助。